




中國繭絲綢交易市場
生絲交易、交收、結算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生絲(A類生絲和B類生絲)的交易、交收與結算,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繭絲綢交易市場現貨電子交易(網上合同訂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制定本細則。
中國繭絲綢交易市場交易、交收、結算的生絲(A類生絲和B類生絲)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的桑蠶繭生絲。
第二條 中國繭絲綢交易市場(以下簡稱市場)工作人員、市場會員、指定交收倉庫及結算機構等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細則。
第二章 生絲交易
第三條 交易單位
生絲電子交易的數量以“批”為單位, 每批重量為0.6噸。
第四條 質量分類
A類生絲產品質量等級分為A0、A4、A5、A6四類,分別為
A0: 規(guī)格20/22D,質量等級4A至6A;
A4: 規(guī)格20/22D,質量等級4A;
A5: 規(guī)格20/22D,質量等級5A;
A6: 規(guī)格20/22D,質量等級6A。
B類生絲產品質量等級選擇分為B0、B3、B4、B5四類,分別為
B0: 規(guī)格20/22D、40/44D,質量等級3A及以上;
B3: 規(guī)格20/22D、40/44D,質量等級3A;
B4: 規(guī)格20/22D、40/44D,質量等級4A;
B5: 規(guī)格20/22D、40/44D,質量等級5A及以上。
第五條 交易價格變動值
生絲電子交易每一小節(jié)變動值為300元/噸。
第六條 交易時間
市場交易日為每周一至周五(節(jié)假日除外)。
上午:B類生絲9:00-10:00;A類生絲10:10-11:10;
下午:B類生絲13:30-14:30;A類生絲14:40-15:40。
第七條 最后交易日
交收日為5日、15日、25日電子合同的最后交易日分別為交收當月的3日、13日、23日,遇節(jié)假日順延。
第八條 交易程序
1、會員在充分了解市場《管理辦法》以及本實施細則的前提下入市交易;
2、會員買賣生絲由交易員將買入或賣出意向輸入市場交易系統(tǒng)進行交易;
3、市場交易系統(tǒng)掛單交易設定各會員輸入的交易意向以時間優(yōu)先的原則訂立電子交易合同;報價交易設定各會員輸入的交易意向以價格優(yōu)先、時間優(yōu)先的原則訂立電子交易合同。會員的成交數量、成交價格、交貨時間等信息可通過交易系統(tǒng)即時查詢;
4、市場電子交易系統(tǒng)顯示的成交結果將被確認為該會員訂立的生絲電子交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5、在電子交易合同簽訂后的第五個交易日起會員可通過市場電子交易系統(tǒng)按匹配的類別和質量分類選項將該電子交易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6、每天交易結束各會員應及時核對交易情況,若有異議應于下一個交易日開市前與市場交易管理部門進行復核,否則視為同意成交結果。
7、掛單交易意向當節(jié)有效,報價交易意向當天有效。
第九條 會員訂立生絲電子交易合同須按市場規(guī)定支付購貨預付款或交貨擔保金,并全額補足合同價差虧損。
第十條 生絲的購貨預付款、交貨擔保金不低于25000元/噸。
第三章 生絲交收
第十一條 會員之間持有的電子交易合同未轉讓,到了合同約定的交收期一律按本實施細則規(guī)定進行交收。
第十二條 交收日
生絲交收日為每月5日、15日、25日,遇節(jié)假日順延。
第十三條 A類生絲交收報檢要求
1、會員交收A類生絲須將報檢資料提交至交收部,由交收部統(tǒng)一向指定檢驗機構代為報檢;
2、檢驗出具的A類生絲《生絲品級及公量證書》上標注 CCSEA標志及其生產企業(yè)名稱。
第十四條 質量要求
1、生絲產品質量等級按質量分類要求;平均回潮率9%-13%;《生絲品級及公量證書》備注欄中無導致外觀降級的疵點批注描述(詳見附件);
2、生絲產品切斷、強度品質技術指標要求:
A類生絲切斷次數≤3次、斷裂強度≥3.9克力/旦、抱合≥95次;
B類20/22D生絲切斷次數≤6次、斷裂強度≥3.8克力/旦;
B類40/44D生絲切斷次數≤3次、斷裂強度≥3.8克力/旦。
第十五條 重量要求
交收重量以《生絲品級及公量證書》公量為準。每批公量約0.6噸,允許5%溢短,即公量低于0.57噸不得交收,超過0.63噸的部分不予計價,溢短部分計價以交收結算價結算。
第十六條 品質及地區(qū)差價補貼
1、品質補貼
規(guī)格20/22的A4、A5、A6生絲交收按合同成交價格結算; A0生絲交收分為:5A按合同成交價格結算,6A升水5000元/噸,4A(纖度偏差≤1.20旦、均勻二度變化≤3條、清潔≥97.5分、潔凈>93.50分、纖度最大偏差≤3.45旦、均勻三度變化0條、切斷≤3次、斷裂強度≥3.90克力/旦、斷裂伸長率≥20.0%、抱合≥95次)貼水5000元/噸、其他4A貼水10000元/噸。
規(guī)格20/22的B3、B4、B5生絲交收按合同成交價格結算; B0生絲交收分為:4A按合同成交價格結算,5A及以上升水3000元/噸,3A級貼水3000元/噸;
規(guī)格40/44的B3、B4、B5生絲交收按合同成交價格結算;規(guī)格40/44的B0生絲交收分為:4A按合同成交價格結算,5A及以上升水5000元/噸,3A貼水5000元/噸。
2、地區(qū)差價補貼
市場根據各交收庫容及生絲現貨物流成本及時調整地區(qū)價差補貼,具體以市場最新通知為準。
第十七條 檢驗機構、檢驗地點
1、檢驗機構
B類生絲檢驗機構為市場認定的各海關絲類檢測中心;
A類生絲檢驗機構暫定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南寧海關技術中心,市場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檢驗機構。
2、檢驗地點
A類生絲外觀檢驗和抽樣須在市場指定的生絲檢驗室里進行,目前暫定為市場嘉興交收倉庫、市場宜州交收倉庫、湖州重兆倉庫。
第十八條 品級及公量鑒定
《生絲品級及公量證書》系由市場認可的檢驗機構按照現行國家標準《生絲》和《生絲試驗方法》所鑒定出具的證書。《生絲品級及公量證書》有效期1年,過期、檢查換證的不予交收。
第十九條 入庫要求
生絲交收按國標絞裝生絲包裝規(guī)定實施,每批10件或20箱。組織交收入庫時,須每批抽重2包;經檢查如出現貨證不符、封簽脫落、標識不清、包裝受潮、包裝破損、回潮抽重差異不合理等,市場有權拒收。
第二十條 入庫期限
賣方交付生絲須在交收日前一個工作日完成貨物帶證入庫。辦理貨物入庫,須提前一個工作日通知交收部,由交收部根據相關情況安排倉庫。逾期交付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第二十一條 倉單及貨款交付
賣方須在交收日前一個工作日將交貨倉庫出具的生絲入庫單以及該批生絲的 《生絲品級及公量證書》(正本)送達交收部或市場宜州交收倉庫;買方須在交收日上午10時前將結算機構開具的貨款到賬通知單送達交收部。
第二十二條 交收配對
在合同約定的交收日前,賣方可向交收部申請?zhí)崆敖皇眨⒃?/font>“金蠶網”網站公告3個工作日(含申請?zhí)岢鋈眨┮院?,買方如有意向,交收部將適時組織買方抽簽、配對;
在合同約定的交收日前,買賣雙方可自行約定向交收部申請推遲交收;
在合同約定的交收日,從上午10時起由交收部統(tǒng)一組織買方抽簽,并根據配對結果向買方提供相應的《生絲品級及公量證書》和提貨單,配對結果不得更改。
第二十三條 重檢規(guī)定(協議交收除外)
1、買方對交收的生絲品級及公量鑒定有異議的,可在交收后五個工作日內向交收部提交書面申請及要求重檢絲批的檢驗證書等相關資料,逾期不予受理;
封簽脫落、標識不清、包裝受潮破損或包數少于7包的絲批不予受理。
2、生絲重檢僅限一次,重檢結果若有不符合交收要求的,則重檢發(fā)生的相關費用由賣方承擔;重檢結果若維持原證書計價結果的,則重檢發(fā)生的相關費用由買方承擔。
3、重檢機構暫定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南寧海關技術中心;生絲重檢機構不能為原檢機構,必須采用交叉檢驗。
4、交收部受理買方重檢申請后,及時對重檢絲批進行貨、證核實,并通知相應賣方。
5、符合重檢條件的,交收部負責協助買方報送相關資料。
6、為關聯原檢絲批,重檢絲批的報檢包件號數統(tǒng)一按原證書檢驗編號后六位數加01至10的二位數字進行編號。
7、為確保生絲重檢過程的客觀、公正,買賣雙方可以申請到場,但不得妨礙重檢工作的開展;必要時,交收部根據檢驗進度對生絲重檢進行錄像,或對重檢相關環(huán)節(jié)拍照記錄并留檔保存。
第二十四條 質量問題處理
1、重檢結果與原檢驗結果相比未超過一個質量等級、公量誤差不超過9公斤(含重檢樣絲),規(guī)格20/22D的B生絲切斷次數即使超過6次或斷裂強度低于3.8克力/旦、規(guī)格40/44D的B生絲切斷次數即使超過3次或斷裂強度低于3.8克力/旦、A類生絲切斷次數即使超過3次或斷裂強度低于3.9克力/旦或抱合低于95次的,結算維持原證書計價結果,且重檢結果可以帶批注。
2、重檢結果與原檢驗結果相比降二個及以上質量等級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換貨(已開拆的非整批生絲不能換貨)或經濟賠償。
2.1買方選擇換貨的,賣方須在接到市場換貨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重新組織生絲入庫,且在市場指定的生絲檢驗室進行外觀檢驗和抽樣,交收貨款視換貨后檢驗結果進行結算。如檢驗結果符合交收標準的,則按重新檢驗后的生絲公量及品級進行結算,多退少補,換貨所產生費用全部由賣方承擔;如檢驗結果仍不符合交收標準但買方選擇拿貨的,則買賣雙方自行協商并書面報備交收部。
2.2買方選擇換貨但更換貨物重新檢驗后仍不符合交收標準的,買方有權選擇退貨,雙方根據交收當月結算價重新結算,同時賣方按15000元/噸賠付買方經濟損失。
2.3買方選擇換貨但賣方接到市場換貨通知后超過五個工作日仍未完成入庫換貨的,則雙方根據交收當月結算價重新結算,同時賣方按15000元/噸賠付買方經濟損失。
2.4買方選擇退貨且要求經濟賠償的,雙方根據交收當月結算價重新結算,同時賣方按10000元/噸賠付買方經濟損失。
3、重檢結果與原檢驗結果相比,不論各質量技術指標是否在規(guī)定允差范圍內,若公量少于9公斤(含重檢樣絲)以上的,按交收當月結算價計算短缺公量的貨款并由賣方賠付買方。
4、生絲交收后五個工作日內,賣方應按每批10000元交納質量保證金,并從會員交易資金中暫扣。買方未申請重檢的,五個工作日后退還賣方質量保證金;買方申請重檢的,重檢后,若結算維持原證書計價結果的,出證后即刻退還賣方質量保證金;若有重檢絲批不符合交收要求的,買賣雙方按本條處理待交收部收到買賣雙方書面協商結果后,退還賣方質量保證金。
第二十五條 監(jiān)督管理
為確保交收生絲的品質客觀、公正,杜絕賣方弄虛作假、貨證不符、以次充好等行為,市場有權對交收的生絲采取隨機抽檢或買方申請重檢的方式進行監(jiān)管,對抽檢或重檢的結果市場在“金蠶網”網站公示。
在抽檢或重檢過程中,如發(fā)現賣方確實存在弄虛作假、貨證不符、以次充好等行為的,或重檢結果明顯超過檢測偏差范圍的,市場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市場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1、按本細則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仍不足補償買方經濟損失的,市場協助買方通過法律途徑向賣方追索經濟損失。
2、對貨證不符、以次充好等嚴重影響市場聲譽的行為,市場將根據《現貨電子交易(網上合同訂購)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對相關會員采取相應措施。
3、市場有權視情況取消相關報檢企業(yè)在市場的交收資格。
4、對在生絲交收中出現質量問題的檢驗機構,市場在“金蠶網”網站公示;出現兩次質量問題的檢驗機構市場將上報其相應主管單位;出現兩次以上質量問題的,該檢驗機構出具的證書市場將不予認可。
第四章 貨款結算
第二十六條 會員持有生絲電子交易合同在最后交易日過后仍未轉讓或協議解除,買賣雙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貨物和支付貨款。
第二十七條 貨款支付
買方須在交收日上午10時前將合同全額貨款匯入結算機構指定賬戶,會員可申請將購貨預付款、交貨擔保金直接轉作貨款。
賣方在交收日14時后,憑貨物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到結算機構辦理劃款手續(xù),結算機構審核后將貨款劃入交貨單位賬戶。
第二十八條 貨款結算
交收貨款=(合同成交價±品質補貼±地區(qū)價差補貼)×合同重量±溢短重量×(交收結算價±品質補貼±地區(qū)價差補貼)
在最后交易日前進行交收的,以抽簽前一日收市價作為交收結算價,在最后交易日后(含最后交易日)的,以最后交易日收市價作為交收結算價。
協議交收貨款=(合同成交價±品質補貼)×貨物重量
第二十九條 交收開票
生絲交收完畢并結清全部費用后,由結算機構向買方開具貨物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賣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貨物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送達結算機構,如未及時送達的,結算機構由此繳納的稅款由該賣方承擔。
第三十條 會員欠繳交易資金或相關款項的,結算機構有權動用其貨款或擔保金等進行抵頂。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本細則未盡事宜以《中國繭絲綢交易市場現貨電子交易(網上合同訂購)管理辦法》及生絲電子交易合同為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 本細則修訂權和解釋權屬中國繭絲綢交易市場。本細則正式實施前市場公布的公告、通知與本細則不一致的以本細則為準。如有調整,以市場最新公告、通知為準。
第三十三條 本細則自2024年07月01日起生效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