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計委發(fā)布《價格違法行為舉報規(guī)定》
來源:admin
作者:admin
時間:2001-11-06 15:03:00
國家計委近日發(fā)布《價格違法行為舉報規(guī)定》,明確了價格舉報的范圍、形式、工作原則、受理機關、分工管轄,以及工作程序等。
價格舉報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舉報人)采用書信、電話、電子郵件、來訪等形式,就價格違法行為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進行的檢舉、投訴?!秲r格違法行為舉報規(guī)定》對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辦理價格舉報的工作程序及時限等作了規(guī)定。根據該《規(guī)定》,舉報人對辦理結果不服的,除依照法律規(guī)定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訴訟外,可以自收到辦理結果之日起30日內向辦理價格舉報件的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出書面復查申請。該機關應當自收到復查申請之日起30日內提出復查意見,并答復舉報人。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對直接受理的價格舉報件,應當在30日內辦理完畢。情況復雜的,時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60日,并視情況將辦理結果告知舉報人;對上級機關交辦的價格舉報件,應當自收到之日起60日內辦理完畢,并將辦理結果報告上級機關,視情況將辦理結果告知舉報人。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對社會影響大的價格舉報案件,可以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公布。《規(guī)定》明確:對國家行政機關亂收費行為的舉報,參照本規(guī)定辦理。
據統(tǒng)計,2001年1月至9月,全國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共受理價格舉報174297件;查處價格違法案件40724件;退還用戶(消費者)21986.83萬元;沒收違法所得6877.86萬元;罰款1407.58萬元。
《價格違法行為舉報規(guī)定》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國質量報)
價格舉報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舉報人)采用書信、電話、電子郵件、來訪等形式,就價格違法行為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進行的檢舉、投訴?!秲r格違法行為舉報規(guī)定》對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辦理價格舉報的工作程序及時限等作了規(guī)定。根據該《規(guī)定》,舉報人對辦理結果不服的,除依照法律規(guī)定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訴訟外,可以自收到辦理結果之日起30日內向辦理價格舉報件的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出書面復查申請。該機關應當自收到復查申請之日起30日內提出復查意見,并答復舉報人。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對直接受理的價格舉報件,應當在30日內辦理完畢。情況復雜的,時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60日,并視情況將辦理結果告知舉報人;對上級機關交辦的價格舉報件,應當自收到之日起60日內辦理完畢,并將辦理結果報告上級機關,視情況將辦理結果告知舉報人。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對社會影響大的價格舉報案件,可以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公布。《規(guī)定》明確:對國家行政機關亂收費行為的舉報,參照本規(guī)定辦理。
據統(tǒng)計,2001年1月至9月,全國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共受理價格舉報174297件;查處價格違法案件40724件;退還用戶(消費者)21986.83萬元;沒收違法所得6877.86萬元;罰款1407.58萬元。
《價格違法行為舉報規(guī)定》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國質量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