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紡織品回歸GATT規(guī)則
來源:admin
作者:admin
時間:2003-09-03 07:22:00
紡織品與農產品一樣,是WTO和以前的GATT體制中爭論最激烈的問題之一。在烏拉圭回合中達成的10年過渡期內,這一問題將經歷根本性的改變,自60年代初開始一直在紡織品貿易中占主導地位的進口配額正在被逐步取消。
從1974年起至烏拉圭回合結束,紡織品貿易一直由《多種纖維協定》(MFA)管轄,該協定是雙邊協議或是單邊措施的框架,據此確定的配額,可以允許國內產業(yè)因進口快速增長而面臨嚴重損害的進口國限制紡織品的進口。
配額是最顯著的特點,這一特點與GATT規(guī)則是有沖突的,因為GATT更喜歡使用關稅而不是數量限制措施。配額也是對GATT平等對待所有貿易伙伴原則的例外,因為它們規(guī)定了進口國從每個出口國進口的數量。
自1995年起,WTO《紡織品與服裝協議》(ATC)取代了《多種纖維協定》。到2005年,該部門將完全融入正常的GATT規(guī)則之中。特別是配額將最終被取消,進口國將再也不能對出口國實施歧視性待遇?!都徔椘放c服裝協議》本身也將不復存在,它是《WTO協議》中惟一規(guī)定了自行廢止內容的協議。
紡織品和服裝產品將在10年內回歸GATT規(guī)則。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分4個階段,以便使進口商和出口商有時間對新形勢做出調整。這些產品的一部分過去是受配額管理的。任何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仍然存在的配額都被轉入新的協議。對于配額管理的產品,融入GATT規(guī)則的結果就是這些配額被取消。
協議規(guī)定了每一階段回歸GATT規(guī)則的產品比例,如果這些產品中的任何一項是配額管理的,那么配額必須同時被取消。比例適用于進口國1990年紡織品和服裝的貿易水平。協議還規(guī)定,配額下允許進口的數量應逐年增長,增長率在每一個階段都應提高。增長速度的快慢,是根據以原《多種纖維協定》中規(guī)定的增長率為基礎建立的公式確定的。
在前三個階段中的任何一階段,回歸GATT規(guī)則的所有產品都必須包括紡織品和服裝的全部4類產品:毛條和紗線、纖維、紡織制品和服裝?!抖喾N纖維協定》未涉及且截至1996年仍與WTO一般協議不一致的任何限制措施,到2005年時都必須符合《WTO協議》或被取消。
如果在過渡期內又出現產業(yè)受損害的情況,協議允許可根據嚴格的條件暫時采取額外的限制的措施。這些“過渡性保障措施”與GATT通常允許的保障措施不一樣,因為它們可以適用于來自特定出口國的進口產品。但進口國必須證明其國內產業(yè)正受到嚴重損害或受到嚴重損害的威脅。而且還必須證明損害是由兩方面原因造成的,即從各個來源的產生問題產品的進口都增加了,而且從特定出口國的進口急劇大量增加。保障措施限制既可以通過磋商后達成的協議實施,也可以單方面實施,但需要由紡織品監(jiān)督機構(TMB)審議。
在為每個國家規(guī)定配額的任何體制中,出口商都可能通過將產品經第三國轉運或偽造產品的原產地來規(guī)避配額。協議包含了處理這一情況的規(guī)定。
協議還為某些類別的國家規(guī)定了特殊待遇,例如新進入市場的國家、供應量較小的國家以及最不發(fā)達國家。
十年過渡分為四個階段
此表列出了紡織品與服裝產品取消進口配額、逐步自由化和回歸GATT規(guī)則的時間安排,以及剩余配額增長的速度。
此例以原《多種纖維協定》通常使用的6%年增長率為基礎。而實際上,根據《多種纖維協定》使用的增長率因產品不同而不同。
配額下進口增長的實際公式應為
第一階段增長率:0.1×1995年前的增長率
第二階段增長率:0.25×第一階段增長率
第三階段增長率:0.27×第二階段增長率
從1974年起至烏拉圭回合結束,紡織品貿易一直由《多種纖維協定》(MFA)管轄,該協定是雙邊協議或是單邊措施的框架,據此確定的配額,可以允許國內產業(yè)因進口快速增長而面臨嚴重損害的進口國限制紡織品的進口。
配額是最顯著的特點,這一特點與GATT規(guī)則是有沖突的,因為GATT更喜歡使用關稅而不是數量限制措施。配額也是對GATT平等對待所有貿易伙伴原則的例外,因為它們規(guī)定了進口國從每個出口國進口的數量。
自1995年起,WTO《紡織品與服裝協議》(ATC)取代了《多種纖維協定》。到2005年,該部門將完全融入正常的GATT規(guī)則之中。特別是配額將最終被取消,進口國將再也不能對出口國實施歧視性待遇?!都徔椘放c服裝協議》本身也將不復存在,它是《WTO協議》中惟一規(guī)定了自行廢止內容的協議。
紡織品和服裝產品將在10年內回歸GATT規(guī)則。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分4個階段,以便使進口商和出口商有時間對新形勢做出調整。這些產品的一部分過去是受配額管理的。任何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仍然存在的配額都被轉入新的協議。對于配額管理的產品,融入GATT規(guī)則的結果就是這些配額被取消。
協議規(guī)定了每一階段回歸GATT規(guī)則的產品比例,如果這些產品中的任何一項是配額管理的,那么配額必須同時被取消。比例適用于進口國1990年紡織品和服裝的貿易水平。協議還規(guī)定,配額下允許進口的數量應逐年增長,增長率在每一個階段都應提高。增長速度的快慢,是根據以原《多種纖維協定》中規(guī)定的增長率為基礎建立的公式確定的。
在前三個階段中的任何一階段,回歸GATT規(guī)則的所有產品都必須包括紡織品和服裝的全部4類產品:毛條和紗線、纖維、紡織制品和服裝?!抖喾N纖維協定》未涉及且截至1996年仍與WTO一般協議不一致的任何限制措施,到2005年時都必須符合《WTO協議》或被取消。
如果在過渡期內又出現產業(yè)受損害的情況,協議允許可根據嚴格的條件暫時采取額外的限制的措施。這些“過渡性保障措施”與GATT通常允許的保障措施不一樣,因為它們可以適用于來自特定出口國的進口產品。但進口國必須證明其國內產業(yè)正受到嚴重損害或受到嚴重損害的威脅。而且還必須證明損害是由兩方面原因造成的,即從各個來源的產生問題產品的進口都增加了,而且從特定出口國的進口急劇大量增加。保障措施限制既可以通過磋商后達成的協議實施,也可以單方面實施,但需要由紡織品監(jiān)督機構(TMB)審議。
在為每個國家規(guī)定配額的任何體制中,出口商都可能通過將產品經第三國轉運或偽造產品的原產地來規(guī)避配額。協議包含了處理這一情況的規(guī)定。
協議還為某些類別的國家規(guī)定了特殊待遇,例如新進入市場的國家、供應量較小的國家以及最不發(fā)達國家。
十年過渡分為四個階段
此表列出了紡織品與服裝產品取消進口配額、逐步自由化和回歸GATT規(guī)則的時間安排,以及剩余配額增長的速度。
此例以原《多種纖維協定》通常使用的6%年增長率為基礎。而實際上,根據《多種纖維協定》使用的增長率因產品不同而不同。
配額下進口增長的實際公式應為
第一階段增長率:0.1×1995年前的增長率
第二階段增長率:0.25×第一階段增長率
第三階段增長率:0.27×第二階段增長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