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蘇省經貿委關于開展鮮繭收購資格復審工作的通知
來源:admin
作者:admin
時間:2005-12-20 14:14:00
各市經貿委(經委)、泰州市農委繭絲辦:
根據《江蘇省鮮繭收購資格認定細則》(蘇經貿繭絲〔2005〕405號)的規(guī)定,
決定對2004年度取得鮮繭收購資格的企業(yè),進行鮮繭收購資格復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請各市通知鮮繭收購企業(yè),在12月底前向當地縣、市繭絲綢主管部門提出資格申請,逾期不提出申請的不再辦理。
二、市、縣繭絲綢主管部門會同相關職能部門依據監(jiān)管情況,對當地鮮繭收購企業(yè)進行審核,并于1月底前將企業(yè)復審申請表(見附件)及審核意見,以市集中匯總報送省經貿委核準、換發(fā)新證。
申請鮮繭收購資格新建鮮繭收購站的,按《江蘇省鮮繭收購資格認定細則》的規(guī)定一并辦理。
三、經審核不符合《江蘇省鮮繭收購資格認定細則》的鮮繭收購企業(yè),將取消其收購資格,并通知原登記注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限其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
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信息來源:江蘇省經貿委
